支持公司发展不是税务部门的应尽之责
近日,税款倒查30年引得沸沸扬扬,国家税务总局出面辟谣,大致说了两点,一是没有安排全国性的倒查工作,二是税企是一家,支持企业未来的发展是税务部门的应尽之责。
这两点都是细思极恐的表述,先说第二点,税务部门只有一个职责,那就是依法征税,没有支持公司发展的责任!
政府部门责权划分,有的是支持公司发展的部门,发改、财政、经信,招商等等已经是一大堆,根本轮不到税务部门来支持。如果把简化交税程序、宣讲税务知识,甚至窗口微笑服务叫做支持企业未来的发展的话,那我们的政府部门就只能是旧社会高高在上的衙门了。而减税、缓税这应该是财政对经济形势判断后的财政政策,税务部门负责执行就行,把减缓税的决策权力放到税务部门就是滥权。
回头再说第一点,国家税务总局没有安排全国性的倒查,这更是令人恐怖的说法,也就是说,当前总局并没有安排,但当想安排的时候,是能安排的,这就是达摩克利斯之剑,永远悬在企业的头上,至于何时落下来,不知道,也许是看心情,更可能是看企业的表现。
我们从来没有过依法治国,有的只是以法治国。以消防和税务为突出,任何单位,只要听到说这两个部门来检查稽查,无不心惊胆战,不害怕的那是和局长关系好的。究其原因,就是执行部门拥有法律的解释权,并且具有极大的自由裁量权。对企业而言,纳税是不是依法了,这是由税务部门裁定的,而且,今天的裁定不等于明天的裁定,甲税务员的裁定不等于乙税务员的裁定。所以,企业是不是依法了,和上面一样,这仍然是要看心情,更是看企业的变现。
应该重视的是,虽然我们财政对刺激经济的工具箱里已经没什么货,但税务拥有的剑却远不止30年倒查这一把,心情不好或者企业变现不好的时候,工具箱里有的是斩你的宝剑。
在这里,企业从诞生这一天起,就背上了不依法纳税的原罪,从一个面馆但百亿的工厂,国企私企,莫不是如此,还是那句话,要想整你,有的是办法。不说这次倒查的那几家企业,即便如富士康,不也得乖乖听话吗。
如此的企业生存环境,企业主只有恐惧一路伴随。又没有根治的办法?有,那就是回到依法治国的轨道上,税务部门变成一个透明的严格执法的执行部门,而不是拥有自由裁量权和税法解释权的庞然怪物。
最后强调的是税务部门没有支持公司发展的责问,也不需要有。如果税务部门强加给自己这样的责权,这样的支持只是权利寻租的一个借口而已,更是下次挥舞宝剑砍向企业的一个堂而皇之的理由。讲真,论翻脸不认人,他们是专业的。